新資源食品的范圍包括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動物、植物和微生物;屬豬的屬相婚配表從動物、植物、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;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種;因采用新工藝生產導致原有成分或者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原料等4種具體類別。
新辦法,生產經營或者使用新資源食品的單位或者個人,在產品首次上市前應當報衛生部審核批準,并將原審批具體食品產品改為審批食品原料或成分,取消了批準證書,將審批新資源食品的形式改為以名單形式向社會公告,與公告名單實質等同的新資源食品產品不必再行申請。
同時,新辦法簡化了新資源食品的審批程序,企業申報時不需提供所有檢測報告,而是根據專家評估委員會的評審情況補充相應資料,既了評審的科學性,也減少了不必要的檢測。